[摘要] 原文: ①公孫儀②相魯③而嗜魚,一國盡爭買魚而獻之,公儀子④不受。其弟子諫曰:“夫子⑤嗜魚而不受者,何也?”對曰:“夫唯嗜魚,故不受也。 夫即受魚,必有下...
原文:
①公孫儀②相魯③而嗜魚,一國盡爭買魚而獻之,公儀子④不受。其弟子諫曰:“夫子⑤嗜魚而不受者,何也?”對曰:“夫唯嗜魚,故不受也。 夫即受魚,必有下人⑥之色;有下人之色,將枉⑦于法;枉于法,則免于相。雖嗜魚,此不必致我魚,我又不能自給魚。即⑧無受魚而不免于相,雖嗜魚,我能長自給⑨魚。”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,明于人之為己者不如己之自為也。
注釋:
①選自《韓非子?外儲說右下》。 ②公孫儀:春秋時魯穆公的相,《史記?循吏列傳》作公儀休。 ③相魯:做魯國宰相。 ④公儀子:對公儀休的尊稱。 ⑤夫子:古代對成年男子的尊稱。⑥下人:遷就他人。⑦枉:違法曲斷。 ⑧即:假如。 ⑨給:供給。
翻譯:
公孫儀做魯國的宰相并且特別喜歡吃魚,全國的人都爭相買魚來獻給他,公孫儀先生卻不接受。他弟子勸他說:“您喜歡吃魚卻不接受別人的魚,這是為什么?”他回答說:“正因為愛吃魚,我才不接受。假如收了別人獻來的魚,就要遷就別人;遷就別人,就會枉法;枉法就會被罷免相位。即使愛吃魚,這些人不一定再送給我魚,我又不能自己供給自己魚。如果不收別人給的魚,就不會被罷免宰相,盡管愛吃魚,我能夠長期自己供給自己魚。”這就說明了要懂得依靠別人不如依靠自己的道理。
